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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驻马店市中医院党委研究决定,我院拟采购中药配方颗粒,为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符合资质的生产企业及经营企业积极参加竞标。
一、招标内容及相关事项
1、招标内容:中药配方颗粒(品种目录见附件);
附件2颗粒招标品种目录(袋装).xls
2、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6个月开始回款;
3、合同期限:暂定一年;
二、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的企业,且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
2、符合《药品管理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3、符合《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的通知》要求,取得《河南省中药配方颗粒临床试点研究备案表》,该企业有河南省中医管理局批准在我院开展临床试点研究资格的备案。
三、服务要求:
投标方除满足投标资质的要求外,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以下服务条款:
1、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中药配方颗粒为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有批检验报告,保证所供药品的有效期在两年以上;
2、投标单位中标后凡是与中药颗粒销售相关的调剂设备、药柜、储备库等设施及人员均由中标企业自己承担。
四、投标须知
1、投标文件内容
(1)首页为目录清单;
(2)投标函;
(3)投标报价表;
(4)企业基本情况及能证明其实力的相关资料;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药品GMP证书或GSP证书、开票信息、税票样式、随货同行单样式等,参选者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需递交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及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6)2017年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证明;
(7)提供企业法人对业务员的授权书,业务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方式(邮箱)等。
(8)印章备案:企业的公章、合同专用章、出库专用章等原印章的样章;
(9)提供廉洁销售及售后服务、应急服务的承诺;
(10)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11)投标函须提供颗粒剂袋装样品5个品种(如菊花、党参、山药,白术、当归各10包)
2、投标报价必须包含产品目录及企业制定的统一供货价、零售价与本次投标价(按统一供货价的扣率报价);报价应包含一切相关费用(如包装费、检测费、运费等)
3、所有的投标报价不得涂改,如实报价,如发现涂改现象,即作废标处理。
4、投标书须密封送达,封口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封口应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5、投标文件一式6份(1份正本,5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证书文件、投标函、投标报价、承诺声明等均应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7、中标单位应在15日内与招标方签订供货合同、装修合同、质量保证合同、廉洁合同等。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其投标无效:
1、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的;
2、提交的证明材料发现有涂写(涂写处未盖有效印章)、弄虚作假(含成交后查实的)或未按规定书写、封装、提交资料的;
3、利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人投标,串通作弊,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的;
4、以他人名义或挂户参与投标的;
5、其它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情况等。
六、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药品GMP证书或GSP证书、开票信息、税票样式、随货同行单样式等;
2、2017年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证明;
3、提供企业法人对业务员的授权书,业务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明、联系方式(邮箱)等。
注: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并提交上述所有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七、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单位于报名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元,中标单位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中标单位无息退回,请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我院以下账户:
账户名:驻马店市中医院
开户行:市建行驻马店分行营业部
账号:41001502911050001501
到账后请及时与张会计联系核对(0396-8220516)
八、报名地点及时间:
驻马店市中医院西办公区四楼招标办(中医院西边502院内金悦有限公司旁四层小楼四楼第一间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6-2816819 田先生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 12月18日下午17点
驻马店市中医院招标办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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