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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信息

    驻马店市中医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时间:2019-09-19   来源:驻马店市中医院

    一、招标条件

        驻马店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自主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2019】s-042

    2.3、招标范围:医疗设备一批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项目地点:驻马店市中医院西办公区四楼招标办(中医院西边502院内金悦有限公司旁四层小楼四楼第一间办公室)

    2.6、招标内容:

    2.6.1、血气分析仪                              1台

    2.6.2、视频气管软镜                            1台

    2.6.3、除颤仪                                  1台

    2.6.4、便携式车载呼吸机                        2台

    2.6.5、多功能除颤仪(自动除颤、起搏)          2台

    2.6.6、无线遥测中央监护系统(一拖六)          3套

    2.6.7、体表加温治疗仪(见附表一、二)          4台

    附表:20190919162838384.rar

    2.7、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2、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有适用);如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如有适用)及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3.3、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如有适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4.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4.2、具有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设备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授权证明文件中应标明投标品牌、投标型号;

    4.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

    4.4、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且在经营范围内);

    4.5、投标人需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如有适用),须提供上述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4.6、须提供投标产品自2017年1月1日以来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

    4.7、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等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处于处罚期未满的状态;

    注:以上证件资料报名时须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只提供复印件的不予受理)。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须知:

    5.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9日-2019年9月26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 -17:30(节假日除外);

    5.2、报名地点:驻马店市中医院西办公区四楼招标办(中医院西边502院内金悦有限公司旁四层小楼四楼第一间办公室)

    邮    编:463000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0396——2816819

    六、投标保证金

    6.1、各投标单位于报名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中标单位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中标单位无息退回。

    6.2、不按照招标程序履约的投标单位保证金概不退还。

    6.3、投标保证金请以贵公司对公账户存入我院账户,不能以个人名义存入。

    请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我院以下账户:

    账户名:驻马店市中医院

    开户行:市建行驻马店分行

    账号:41001502911050001501

    转账时请在用途一栏标明项目名称

    到账后请及时与张会计联系核对(0396-8220516)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驻马店市中医院官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八、投标文件内容

    本项目不另发放招标文件,投标人应自行编写投标文件(胶装、一正七副、开标现场携带),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8.1、资格证明文件

    8.1.1、加盖单位红章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8.1.2、有关资质证书。

    8.1.3、授权委托书(原件)。

    8.1.4、《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

    8.2、投标报价表。

    8.3、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据。

    8.4、优惠承诺书及售后服务承诺。 

     

     

    驻马店市中医院 

    201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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